本报北京今日电 (驻京记者 于明山 潘子璇)各方关注的“挖坑代表”案今天有了一审判决结果。今天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原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李宝俊等三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一审宣判。李宝俊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是否上诉,被告人称需要考虑。
去年1月24日凌晨,北京市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坍塌,路面上出现一个长15米、宽5米、深10米的大坑。经调查,坍塌原因是93号房主李宝俊偷挖深达18米、相当于6层楼高度的地下室。更引人关注的是,李宝俊还是徐州市人大泉山团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曾被授予过“引领中国经济发展十大创新典型人物”。
李宝俊事发后数天才露面就坍塌事件道歉,表示挖地下室是其妻弟所为,并称愿意赔偿,且会请辞人大代表。2015年1月31日,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终止了李宝俊人大代表的资格。
李宝俊表示,当时和施工方约定是将四合院翻建成一座地上三层地下两层的建筑。但是由于地上没能加盖成功,为了达到当时想要的面积便选择了往地下深挖。
早在2014年10月,北京市规划委曾经要求李宝俊停止违建,并由相关部门就偷挖地下室一事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李宝俊当时曾表示愿意配合整改,但并没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