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人:叶先生
去年,我在吆吆炫婴儿游泳馆为宝宝办了一张游泳卡,按约定,可无限期消费35次,今年5月,游泳馆却出尔反尔,称该卡年初就已过期。后来我据理力争,对方才答应延期至年底。可上个月,游泳馆又因设备故障,关门歇业,预计明年才能重新开放。鉴于这张游泳卡我才用了9次,且年底就要到期,我要求商家退还剩余费用,却被断然拒绝。希望晚报能介入调查,帮我维权。
去调查
去年1月,叶先生在奉贤区望园南路上的吆吆炫婴儿游泳馆为1岁的宝宝办了张价值1000元的游泳卡,该卡无使用期限,可累计消费35次。此后,叶先生陆续带宝宝去了七八次,今年5月,他再次上门时,工作人员突然告知,该卡年初就已过期,无法使用。“我办的是次卡,并无有效期,何来过期一说?”叶先生取来当初签订的合同,上面 “游泳卡有效期”一栏确为空白。铁证面前,对方终于服软,但仅同意将卡的有效期延长至今年底。叶先生想着下半年抓紧时间也能用完,便没再追究。
谁料一波刚平,一波又起,7月下旬,叶先生接到游泳馆工作人员的电话,称游泳馆因设备故障,暂停营业。“起初,我以为修个设备,也就是三五天的事,可半个月过去,游泳馆还是大门紧闭。”叶先生随后致电游泳馆,得到的答复竟是“明年3月才能开门。”“什么设备要修那么久?我的卡年底就要到期,这该怎么办?”叶先生要求商家根据消费次数,退还剩余费用,但游泳馆拒不答应。叶先生说,和他“同病相怜”的还有很多消费者,大家多次与游泳馆交涉,均无结果。
有结果
在奉贤区消保委和本报记者共同介入下,游泳馆负责人表示,上个月,馆内调温设备发生故障,现已送修,今年是否还能开放,10月将有定论。如果年内确定无法开门,他们愿意为叶先生和其他消费者办理退款事宜,但退款额度还需双方协商。“帮侬忙”栏目将继续关注此事。
本报记者 房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