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9:上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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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外卖引入竞价排名食客有看法
沈小栋
  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将竞价排名引入外卖O2O。其中,无证餐馆“kao烤肉饭”花226元就买到草房区域的第五名排名。对此,网友们怎么看呢?本报为此推出民调。截至今日10时,共有4508位网友通过新民晚报邻声APP、新民网、新民晚报新民网官方微博等平台参与了关于此事件的“调查”。

  本次调查中,有60%网友表态称:“可恶,为钱出卖消费者安全。”网友“来自匿名的”留言:“难怪我发现一些明明离我家很远的商家都出现在了我的前面,我就纳闷了。”网友“Sauronill”则指出:“竞价排名也可以,这是盈利方式,但你这个无证餐厅上榜就是你的不对了。”

  同时,有20%网友表示:“应依法严禁竞价排名。”网友“Abner_肖”留言:“需要加强管制,让好餐馆上位。”网友“王凯”也留言:“永远不要相信‘自律’!好的‘制度’才是规范的最佳保障!”

  但也有16%网友表示:“和企业无关,无证餐馆该政府管。”网友“miss_荼蘼”质疑道:“但是无证餐馆不应该是政府管的吗?”网友“霹雳小霸王-”也留言:“竞价排名也就算了,无证是什么鬼,想起之前吃过的外卖,心头一紧。”网友“我是污妖王啊”则留言: “哪个不竞价排名?老是拿外卖说事干嘛,反正外卖确实给我带来很多方便。”

  此外,还有4%网友表示:“没关系,反正我不看排名”。网友“西泽”建议:“点外卖就点去实体店吃过的餐馆。或者口碑店。”网友“三胖子妈susan”也建议:“实体店我没去过的,那我就看地址,在商场里的可以选,居民楼里的一律略过。”

  从网友数据看,大部分网友非常反感外卖平台用“竞价排名”来推荐无证商家,希望执法部门依法严禁竞价排名。互联网平台收钱后把商家信息放到醒目位置是典型的广告行为,理应受《广告法》约束。一是应明确标示此为广告位,二是承担审核责任。而本次事件中,两家外卖平台显然涉嫌触犯《广告法》,执法部门理应及时依法查处。除了罚款外,执法部门也应让各互联网平台及早公开各自排名规则,让消费者有足够知情权,别吃了暗亏还错以为得了方便。

  新民网记者 沈小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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