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7日发布广东“单独两孩”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育的孩子属于合法生育。从27日起,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与此同时,当天,辽宁省、湖北省人大均审议通过了“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修正案即日公布并正式启动施行。
目前,我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川、浙江、江西、安徽、陕西、青海、广西、广东、湖北、辽宁出台了“单独两孩”的落实政策。
梳理有关信息,记者发现,剩余的17省份多数都宣布将在年内出台政策——
有望很快实施:海南、福建、江苏的人大常委会会议正在召开,都将审议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预计很快会落实相关政策。
有望5月份实施:山东省将在5月份审议相关法律修正案。
上半年有望实施:湖南、山西、内蒙古、河北、云南、吉林、黑龙江等省份计划在今年上半年推出相关政策。
争取下半年实施:河南省表示将争取在下半年依法启动政策实施。
时间表尚不明确的省份:宁夏、新疆、西藏、甘肃、贵州。
据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