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重超标需核保
小林自认自己从未隐瞒病史,脂肪肝、高血压都是在投保之后罹患的,完全不属于带病投保的情况。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回复他:小林在投保的时候,隐瞒了自己的真实体重———1.75米的身高,小林的真实体重高达165公斤,但在投保的时候却故意写成标准体重84公斤。因为小林投保的是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公司认为,如果小林在投保单上写上自己真实的体重,对于体重超标又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客户,保险公司都是要安排专人进行核保的。像小林这样有严重肥胖症的,一般予以拒保重大疾病保险,现在,小林来申请理赔的疾病都是因严重肥胖症引起的并发症,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并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性,属于不确定的状态,保险人之所以能够承保处于不确定的危险,是基于其对危险发生程度的估计和计算。《保险法》第17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因此,即使像身高、体重这样最基本的信息,也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身体异常早重视
对于“如实告知”很多人的理解还停留仅仅告诉保险公司自己的病史和就诊情况,而忽视身体状况的一些异常。保险专业人士提醒投保人,在投保前如实告知还包括了投保人需要向保险公司告知自己足以引起就医行为的种种不适或者异常。对如实告知,不要讳疾忌医的心态或者隐瞒不报的侥幸心理。真正聪明的消费者,完全可以把专业的核保人员当作自己的家庭医生,在投保的时候,仔细填写投保单,遇到保险公司核保人员进行核保时,不妨向核保描述下身体异常,哪怕一个突然冒出来的肿块,也应该向核保人员说明。
57岁的钱阿姨近期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当保险公司核保人员与她联系时,她就告知核保人员,从2010年起在手臂上长了一个小硬块,最初因为硬块面积不大也没有留意,以为是脂肪粒之类的,近两年发现硬块渐渐变大。核保人员在问询了钱阿姨饮食起居、其他身体异常后做出延期投保的决定,并且建议钱阿姨尽早到医院检查。钱阿姨接受了核保人员意见后及时做了检查,被确诊为癌症初期,因为治疗及时,疾病得到控制,钱阿姨目前身体恢复良好。陈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