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办法》规定:
■ 市建设管理委是本市检查井盖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路政局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检查井盖的监督管理。
■ 管线产权单位是检查井盖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各自检查井盖的维护管理。
■ 如发现缺失、损坏的检查井盖,管线产权单位未能在“市区2小时、郊区4小时”的时限内进行妥善处置,道路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实施代履行,道路管理机构采用管线产权单位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备用井盖代为补装或更换。
记者了解到,中心城区道路检查井盖存量整治项目已经启动,徐汇区率先试点。据介绍,实施范围包括外环线以内的杨浦、虹口、闸北、普陀、长宁、静安、黄浦、徐汇、闵行、宝山等十个区,更换总量约3万余个,2014年计划整治1.9万个井盖,2015年计划整治1.39万个井盖;拟使用改进型防沉降盖板及自调式-防沉降窨井盖框,更换各类老旧的市政公用管线检查井盖,同步整治井盖周边道路下沉、凹坑等病害,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本次整治项目完成后,井盖将统一标识权属和编号,并且建立设施档案。市路政局完成了《上海市道路检查井统一标识及数字化管理实施方案》,将实行“一盖一编码”,方便公众辨识,联动管理系统,提高处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