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春华
近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通报了6起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最典型、也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有组织有预谋的通过“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的案件,涉及552只股票,累计交易金额高达571.76亿元,非法获利达4.26亿元。2009年11月,证监会根据相关线索对广东中恒信公司、薛书荣、郑宏中、杨晓鸿、黎睿咨等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立案稽查,该案已于2010年3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案涉及金额大,操纵股票和受害股民数量都史无前例,被称为史上最大“抢帽子”交易案。所谓“抢帽子”交易是指证券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的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做出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这些机构和个人首先动用大量资金购买他们选定的股票,之后通过自己控制的“黑嘴”公司,利用以重金购买的电视台证券栏目,播放他们制定好的荐股节目,吸引股民入市,他们则在此时将预先买进的股票抛出而获利,以“抢帽子”的交易方式操纵股票价格。
当下房市低迷,股票投资是人们乐于选择的投资方式,它风险虽大,见效却快。但股票投资比其他投资方式风险要大得多,该风险不仅来自市场自身波动,也来自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对市场的操纵。要避免或者减少这种“非常”风险,需要在以下两方面做出努力:
一方面,国家加强对证券节目及证券分析师的监管,这是杜绝犯罪团伙通过荐股节目和证券分析师操纵股票的有效方式。如针对上述案件暴露的问题,证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证券分析师监管的文件,广电总局也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的通知》。该些举措对预防和控制通过荐股节目非法获利的行为行之有效,对“抢帽子”交易也是致命的打击。
另一方面,股票投资者不能轻信电视节目及其他方式荐股的诱惑,要相信自己的经验和理性分析。上述案件反映的是通过电视节目荐股引诱股民上钩,这只是方式之一,若要防止受骗,关键是要关注经济形势和公司业绩,提高辨别真伪的能力。
因此,国家要加强对股票市场的监管,特别是要关注不法分子蛊惑股民的各种手段,关注“抢帽子”交易的各种方式,及时对各种非法行为作出规范,让更少的股民受害。同时,也要提醒广大股民,股票交易要谨慎,勿轻信任何方式的荐股诱惑,防止掉入“抢帽子”陷阱。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