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收案数去年首次负增长
根据该白皮书提供的统计数字,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全国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出现激增,市二中院的劳动争议案件收案数近年来也呈现连年大幅增长趋势。但2011年这一猛增的趋势得以转变,近4年来首次出现收案数下降,相比2010年减少了707件,降幅达到27.13%。
但是,在案件数量大幅减少的同时,撤销仲裁案件的数量出现了大幅上涨。2011年,市二中院共受理撤销仲裁案件348件,比2010年增长了200件,接近前3年撤销仲裁案件的数量之和。这表明,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构发生了新变化。
同时,根据调查统计发现,劳动争议“高发区”仍然集中在郊区和城乡结合部,这些地区汇聚了大量的中小加工制造企业,产业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企业的用工管理制度存在不规范,较易发生劳动纠纷。
案件新特点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劳动权益能否获保护?
2011年,市二中院劳动争议案件中出现了一些新类型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女职工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能否享受孕产期特殊待遇,以及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院的受理情况及辖区法院的反映情况来看,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引发的劳动争议逐渐出现并呈上升趋势,而且涉及的劳动者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这对如何把握好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保护女职工权益及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之间的平衡提出了新的课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后,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享有合同解除权,部分女职工据此提出抗辩,并要求孕产期的相关特殊待遇。市二中院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做好审理工作,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复杂案件超过七成
据了解,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出台后,部分涉及当事人主体资格、养老保险待遇以及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案件,在立案受理和具体审理过程中出现了较大争议。
而且,当事人诉求增多,诉请金额增大。据统计,2011年,复杂诉求的案件已经超过二审案件的70%。案由为劳动合同纠纷的案件,通常包括了多项诉请,有些案件的诉请甚至达到了十多项。而在单一诉请案件中,主要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占到全部单一诉请案件的近一半,为49.89%;其次是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占单一诉请案件的20.97%;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社会保险纠纷案件总数占单一诉请案件的21.63%;另有福利待遇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等案件。
白皮书建议
要从源头上解决劳动纠纷的多发问题,首先必须建立起规范的劳动用工市场,促进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
其次,要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对审理中发现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工时制度、加班制度、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要在案件结束后及时回访,听取企业意见,增强其改进用工行为的主动性和及时性。
再次,要协同劳动行政机关、仲裁机关、行业协会等部门,加强对辖区重点企业的用工指导,实现司法、行政、行业协会与企业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