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已介绍过美国学者提出了免疫功能在对肿瘤细胞(我称其为癌毒)产生抑制作用的同时也具有助长作用的新观点,它修正了免疫功能对肿瘤细胞只起抑制作用的经典认识。我把西医的这一新识称为亢气(过度的正气)助邪论。
正气是重要的,但不是越多越强越好,更不是万能的。它除了正常发挥外,也会紊乱与失调。而表现在大多数癌症患者上的特性,就是免疫功能的过度表现。对中医而言,尽管正气包括了气血阴阳,但在过度表现上的内容则主要以气和阳为主。而气阳过亢则都会变成火。那么火为何会有助长癌毒发展的作用呢?因为癌毒是热性的,热邪再碰到人体热的环境,则自然既利其生存又促其发展。这就是正气过度就会助推癌毒发展的道理。由此可见,治疗癌症要同时着力于两端:既要抑制癌毒,又要把过亢正气所导致的机体的热性环境调低至治疗所需要的状态。
癌症难治和治后容易复发转移的原因,固然主要跟癌毒的顽烈难死有关,但也与机体的热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有着重大关系。所以调低正气水平不仅是因其偏高而本身需要调整,也因为调降后的机体环境能不利于癌毒的生长而间接抑敌,还可借此弥补中药性缓力弱之弊。故其意义重大。这是至今未见有人考虑到的问题,而我在实践后认为这是十分重要和有益的。
就常理常病而言,将过亢的气阳调整至正常水平即可。但对癌症这个水平还不够,还需低于正常水平。因为癌毒性热,正常水平的气阳对它还是具有较大的助长作用。故对此大毒之病,矫枉还应稍过其正。这就是我把调整目标不以正常水平而以治疗所需为准的道理。
那么如何可以使得机体热性的环境趋冷以遏制喜热的癌毒的生长呢?
用寒性的药物清泻过亢之气阳。
癌毒的本性是毒与热的结合,故治疗原则上自然应以苦寒的清热解毒为主。而中药理论认为苦寒之药有抑气损阳之弊,故在使机体热境降温的治疗措施上不必另开药路,可径借此特性而实现。但问题是:欲将先天使然或后天长期形成的已热或火的机体状态调回至正常以下的偏低水平,至少需要五年以上的时间。而这个时间癌毒是不给我们的。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只有应用超常的峻量。但即便如此,仍难以赶在癌毒致命之前速集足够力量以阻止抑杀它。怎么办?那就不仅要用峻量,还必须快速递增。唯其如此,才能收到在解毒同时既调机体环境又补中药性缓力弱之短的效果,而提高疗效的可能性也才会因此而明显增加。所以在治疗过程中因此而出现的一些无害生命本质的暂时性的虚弱诸症正是治疗所需而非治法用药的副作用。
按照上面的思路与要求,反观现在医生的普遍用法则是根本达不到这种要求的。原因在于:一是用的虽然也属清热解毒药,如半枝莲、白花蛇舌草等,但其药性明显弱于专擅清热解毒之功的黄连、黄芩、黄柏、山栀等。二是剂量太轻。三是患者本身的体质就已过热或火。癌毒烈,体质热,药性缓,剂量轻,这就一如用驱蚊之力去打虎狼,所以几十年实践的整体失败自然就是必然之事了。
至此自然有人会问:你说人的体质下降了有利于治癌,那西医化疗后有些患者出现了白血球或血色素等的轻度或重度降低,正气不也是明显下降了吗?但为何疗效却依然不好甚至更加不好了呢?我对正气水平的调降,一方面只是对人体正气物质中呈现为气和阳的功能的抑制,而并非是对物质本身的损害,故不会出现诸如白血球等正气指标的下降。另一方面对正气调降的程度是以当前安全和病愈后能够恢复为前提加以限制,且又有办法可以随时把握的。但不顾正气的不当化疗则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化疗药的特点是杀敌之效必以损正为代价。它对正气的破坏不仅是功能也是物质的,所以它是做不到既杀敌又不伤正和扶正的。至于升白药类的作用,在本质上仅是指标的暂时上升而已,对人体并无实质性的补益作用。所以我的方法是不损害机体的正气物质而仅对其功能状态所作的可控、可复的主动性调整,而不当化疗则是既调不了状态,又是对正气持续性的难控、难复的实质性损害。因此,两者的性质和效果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