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
修改完善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规定,适当降低持有人大会门槛,并引入二次召集大会制度;
加强基金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增加了基金组织形式,引入理事会型和无限责任型基金;
设专章对基金销售、基金销售支付、基金份额登记、基金估值服务等相关服务业务作了明确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
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超过20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约3300多万,对社会照料的需求日益增大。为此,草案将现行法“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对家庭养老重新定位,并针对现实中老年人住房等财产权益易受侵害及老年再婚配偶法定继承权难以保障等问题加强对老年人的保护。
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
将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从最短180日缩短为90日。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从严规范了地方债务,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规定才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首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
针对部分用工单位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等问题,草案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并明确:载明或约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符合同工同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