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浦东新区张江镇。2010年11月,小区进行二次供水改造,每户人家的水表移至楼道,大大方便了抄表工作。然而,我核对2010年12月至今的水费账单发现,除了今年3月,其余各月账单上的用水量都与实际不符。譬如,今年5月份的账单抄表数为“117”,用水37立方米。但水表上的实际数字是“88”,用水8立方米。如此大的差异,使我不得不怀疑抄表员是否到现场抄表。以前水表装在室内,遇到家中无人,抄表员估算用水量可以谅解,但现在水表装在室外,抄表数为何屡屡出错,让人费解。我靠退休金生活,抄表员不负责任,每月使我多支付十几元,加重了我的负担,实在不应该。读者 陈永富
调查附记
5月29日,记者联系浦东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营业所,询问是否存在陈先生所反映责人潘先生来电回复:据了解,为陈先生抄表的工作人员上了年纪,眼花看错数据。潘先生承认,尽管如此,抄错用水量就是工作差错。公司方面已致电陈先生,表达歉意。潘先生表示,公司会吸取教训,加强监督教育,杜绝此类差错再次发生。记者与陈先生通电获悉,5月30日一早7时许,抄表员已经登门致歉,重抄5月份用水量。
抄表工作的职责就是正确记录实际使用数字,如果仅仅一次眼花,可以谅解,但从陈老伯来信的详细记录来看,从2010年12月至2012年5月长达18个月中,只有一次抄表正确,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抄表员的工作态度。希望浦东新区自来水公司引起重视,加强对抄表员的教育,确实做好抄表工作。实习生 徐思红 本报记者 顾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