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民营资本与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交等公共产品携手,江苏已尝试多年,整个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多元联姻
江苏探路已多年
城市公交,是交通运输行业较早与民资联姻的领域。
从上世纪末开始,我国大中型城市进入急速扩张时代,面对百姓出行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成为首要选择。然而,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国有公交企业条件有限等原因,国有企业无法承担购置大量公交车的巨额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民营公交企业走上历史舞台。
1998年,南京的公共交通由原先“一家独行”变为公交总公司、中北、雅高“三家逐鹿”,此后又有江宁新城、江浦新宁浦等企业进入。上市公司、社会资本的参与,让南京迎来公共交通发展的“爆发式增长期”。
数年后,为缓解大桥建设资金压力,政府又向民资伸出“橄榄枝”。
2003年6月19日,南京市交通控股集团与包括大型民营企业亿阳集团在内的4家企业就南京长江三桥项目股权融资签订意向合作协议。2004年6月,亿阳集团取得南京长江三桥50%股份。同年12月28日,南京市交通集团以45.03亿元将二桥65%的股权和27年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了民营企业“深圳中海”。
是非不断
价值取向是主因
与多元“联姻”紧密相伴的,是不断的“是非”。
正当人们热情关注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刻,2008年1月,一场罕见雪灾让民资经营的南京长江二桥遭遇舆论“雪暴”——面对已远远超过200米的积压车辆,二桥仍坚持收费放行,造成空前大拥堵。事后,相关管理部门集体失语导致舆论大哗。
此后,关于公交产品与民营资本的联姻,有过“集体反思”:跨江桥隧本质上是城市公共消费品,经营权全部交给投资方,实际上是将城市交通“命门”交给了市场。而股东们与城市及政府的价值取向不尽一致:前者首先考虑的是收益回报,后者首先考虑的是交通畅达。这样的矛盾,到底应该如何看待与解决?
此后,南京市政府曾尝试将二桥股权收回,未果。
民营公交也开始受到质疑。包括南京在内的诸多城市,“政府回购公交”的剧目接连上演。
利弊之辨
“市场”“监管”须相宜
一些民间人士担心,民营资本对公共产品的介入,会在城市公交等公共产品消费上“重蹈覆辙”。众声喧哗中,让人注意到一种较为主流的“专家说法”——
政府提供公共产品,非一定国有、国营,只要优先保障公益,用什么手段并无定论。推卸政府责任、意在甩包袱的“市场化”行不通;相反,政府善用市场,为老百姓购买质优价廉的公共产品,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不乏成功经验。关键在于政府能否对相关企业做好“监管”。
不过,“监管”亦非易事。在民资介入之前,细化规则相当必要。以“民资入铁”为例,如果没有明确的价格方案,就不能不让人担心两种可能:一、民间投资主体与“铁老大”传统的利益体结成形形色色的价格共同体,促使票价上涨;二、如果坚持公益定价,由于缺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的运营分配模式,社会资本参与后,有沦为“提款机”的危险。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