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晚上,公安机关在治安巡检中,发现绥宁路北翟路附近一处空地内有人影,并不时传来“嗤嗤”声响和阵阵煤气味,再看地上,黑乎乎摆了一地的液化气罐。难道有人在灌装、销售液化气?公安人员当即检查,卢某及4名帮工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询问,并于次日被刑事拘留。卢某的妻子程某也于16日被刑事拘留。4月20日,卢某被依法逮捕,其余5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法庭经审理查明,今年2至3月间,卢某租借槽罐车以每吨5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价格,从江苏、浙江等地购入液化石油气,运至本市后在上述空地将槽罐车内的液化石油气充装入气瓶,然后加价销售。卢某夫妇负责收钱,4名帮工负责充装、搬运气瓶。
至案发时,槽罐车内尚存有待售液化石油气13.64吨,价值886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