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段子说“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拨人就走,跟红绿灯无关”。不乏评论将这种现象归结于国民素质,信号灯成摆设,只要有人“挺身而出”,周围的人就会受“从众心理”的影响,融入闯红灯的队伍。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类似的现象,因此在很多人看来,这样一个分析就显得不可辩驳。然而,上海同济大学调查显示:“中国式过马路”与红灯时长超行人忍耐限度有关,不能完全归责于行人素质,更深层是行人与机动车马路权益的问题。
中国网络电视台在南京街头进行的一项随机调查显示,超6成行人认为,红灯时间最好在30秒左右,以不超过60秒为宜。一旦超过60秒,就会有闯红灯的冲动。
与国外相比,国人的街头忍耐力不可谓不强。数据显示德国人等红灯忍耐限度是60秒,英国人是45秒,中国红灯最长有145秒,甚至更久。
网上将国人闯红灯现象归结于国民素质的倾向,看似是基于生活经验,事实上,它也是一种舆论惯性。“素质论”尽管饱受非议,但在网络上却颇为流行。个别极端行为,尤其是涉及到地域的“另类”现象,当事人素质往往会成为舆论议题。这种判断有时可能有其道理,但这种归因法则却未必客观。中国社会尽管快速发展,但国民心态却游离于“城乡结合部”:人们可能有高瞻远瞩的能力,但在心态上不时又流露出乡土社会的某些特征。正因为如此,互联网上的地域攻击仍然存在。
这几天,一张虐童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当事人之残忍让人汗颜。此前已经出现类似现象,如何制止虐童受到网友热烈讨论。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门槛以及行业规范,被有的人视为改造对象;有人也指出,民办幼儿园的快速发展,幼儿园领域“民进国退”,是导致虐童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而温岭公安将当事教师行为定为“寻衅滋事”,又再次引发保护儿童方面法律建设的讨论。
有关儿童保护方面的问题相继浮出水面。和往常一样,人们总是倾向于挖掘这其中的制度漏洞,试图通过弥补漏洞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事实上,类似“禁止体罚”的规定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今,基于学生的法律意识觉醒,不少学校老师也不会轻易体罚。然而,还有很多学校师生之间地位不平等,体罚现象广泛存在。显然,虐童现象出现也与当下中国的教育文化有着直接关系。对于那种有着恶劣影响的虐童事件,当然有待法律制裁,然而在日常教学中,避免体罚不能只是依赖学生法律意识的觉醒,而这种基于法律前提之下的互相尊重,显然更值得期待。宏观的共识已经达成,接下来或更应该重视在日常教学中加强预防体罚现象。(作者为人民网特约舆情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