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行条例相比,修订草案一方面扩大了禁烟场所,由7类增至16类,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场所也新划定为禁烟场所;另一方面,大幅提高处罚金额,比如在禁烟区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罚款由原来的20元大幅提高至500元;在禁烟场所的经营者未履行控烟职责且逾期不改的,罚款由原来的最高3000元提高至3万元。
作为全国首个进行地方立法控烟的城市,深圳早在1998年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但实施情况并不理想。2011年,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自当年5月1日起宾馆、饭馆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因为种种原因未执行,该规定变为“一纸空文”。记者了解到,修订草案要求教育、交通、公安、城管等12个政府相关部门对各自职责领域内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