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书写,自古就是中国文学最重要的成就之一。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其中的相当篇什都标识着这种文学体裁曾经达到的历史高度,数千年来闪耀着瑰丽的光芒。循此一脉,由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开启的英雄崇拜,始终被高调继承,成为民族文化的突出亮点。诚如英国历史学家托马斯·卡莱尔的断言:“只要有人类存在,就永远会有英雄崇拜。”
特别让人讶异的是,就连商业腔十足的美国好莱坞,也被中国古典女英雄花木兰的故事所吸引,意念大动,灵感迸发,借助一向权属儿童专利的卡通外壳,完成的却是一部风靡全球的大制作。其开放的视野除了让我们意外,也为我们日益钝化的艺术感觉扎扎实实地上了一课。姑且不论好莱坞这样做的商业成就,仅就其瀚海捞针般撷取的中国式形象类型,也不难看出,英雄主义叙事实在是人类自有文学活动以来,就一直被共同欣赏、强调并延续着的。向英雄致敬,无分西东。
命运的艰难和诡谲,催生着人们与命运搏击并战而胜之的强烈渴望,而命运,也总是格外眷顾那些勇敢、智慧的生命个体。英雄主义于是伴随着人类的精神发育成长壮大。作为一种价值判断和道德风尚,英雄主义为人类业已建立起来的社会体系提供骨骼,注入支撑,为强化执政者的既有地位,提升社会群体的精神等级,规范这个群体中前驱者的意志导向,输入了不竭的动源。当人们日益清晰和理性地意识到这一点时,审美层面上的英雄主义书写便成为最普遍的文学选择之一。新中国成立以后,一度,英雄书写几乎就是传记文学的代名词;英雄主义书写更是渗透到文学的所有品种。
历史永远是英雄书写最大的资源库。任何传主都必须、也只能在历史的平台上建功立业。无论以往、当下,以及未来,为了同物态的时间性消逝相对抗,人们只有不间断地用口碑、用文字,才能将那个瞬间留住,将曾经,绾作一个结,还原为长久的记忆。《论语》记言,也记人,包括圣人亚圣人,共计156位。
英雄书写的存在价值,照胡适的话说,是用“模范人物的传记”,来作为“少年人的良好教育材料”;其终极目标,是让传主的生命形象和人格形象,在代际传承中走向永恒。但这样的目标靠传主本身是无法实现的,必须依赖于书写的回溯和读者的接受。有回溯,才会有接受;有接受,才会有分享;有分享,才会有延续。
英雄传记并非教科书,不需要承担传授技艺的责任,但是,总需要“介绍一点做人的风范”(胡适语)吧?一部只讲结果而不及过程的传记,是只把绣好的鸳鸯给人看,而不是把金针度于人。这就失掉了传记的教育意义。而能把金针度于人,使读者“尚友其人”的传记上品,依胡适的标准,非此三者莫属:“最有趣味”、“最能说老实话”、“最可以激励青年人立志向上”。
托马斯·卡莱尔曾经亟言:“社会是建立在英雄崇拜的基础之上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此言不谬。我们正是追慕并追随着大大小小的各路英雄,怀揣着英雄主义情结,从历史的昨天走到今天。无论是在岁月的巷道里寻找,或者在现实的界面中发现,英雄书写都是为满足这样的社会需求而提供的文化反哺,有大德存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