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牵头?
“申请人”有3个来源
一处既有多层住宅,无论是售后公房,还是商品房,缺了电梯,居民生活质量一样受影响。要想装电梯,谁来做“申请人”呢?毕竟,一幢楼里又不是一两户人家,要解决问题,总得有个牵头的。读读“流程图”,答案很清楚,“申请人”的来源有3个——
■ 有意愿进行电梯增设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 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居委会来做申请人;
■ 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则由房屋所有权人或委托管理人编制初步方案。
如何“求同”?
“二次征询”争取多数
很多年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举步维艰,一个重要原因是,按照最早的设想,要想装电梯,同幢居民必需100%赞成。但事实证明,“100%”让这件事寸步难行;而且,在《物权法》出台后,这个“100%”也显然有悖于处置物业权利的“2/3多数原则”。
与此同时,旧区改造、房屋征收采用的“二次征询”办法却很是行之有效,“人们发现,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也可以借鉴二次征询。”市人大代表曹兆麟说,依照目前的“二次征询”,业主要先对初步方案达成共识,增设电梯所在幢90%业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区土地或专有部位的,要征得相关权利业主2/3以上同意。达成共识后,申请人向区县房管局提出增设电梯申请。
然后,通过规划部门组织的方案公示,并签订改造协议,包括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资金筹措方案、运行维修保养费用分摊方案。至此,加装电梯的业主前期准备才算完成。
关键是啥?
守住安全底线
做好了前期准备,接下来申请施工资料递交职能部门,房管、规划、质监……一路敲章下来,繁琐吗?
密山路30弄4号加装电梯提交申请,现在想想,居民觉得自家先行先试,当时最麻烦的是安装工艺,盖章的事倒不算繁琐。
“问题不是盖了多少章,而是要守住安全底线,开个玩笑,别说是30个章,就算是60个,如果是保障安全所必需的,那也一个也不能少。”曹兆麟说。事实上,并不是盖几个章,申请人就一定要跑多少趟,不少公章是职能部门相互接力完成的。
“目前的申请施工流程,不是一两个人、一两个部门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多方协商、多年琢磨、多次修订得出的章法。这个程序已极力精简,将来可以更完善,但加装电梯关键还是要守住安全线。”曹兆麟说。本报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