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行业门类
139条特别管理措施
修订后的“负面清单”列明了上海自贸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准入措施,与2013版一样,依旧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来编制,包括18个行业门类。
记者对比2014版和2013版的“负面清单”后发现,修订后的新版中,因扩大开放而实质性取消14条,因内外资均有限制而取消14条,因分类调整而减少23条,总共删除了51条。此外,还有实质性放宽的条款共19条。
在所有139条特别管理措施中,按照产业类型来分,第一产业有6条,第二产业有66条,第三产业为67条。按照措施类型来分,限制性措施有110条,禁止性措施有29条。
制造业及交通运输
删减修订条款最多
在2014版负面清单中,制造业减少、修改的条款最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次之。
记者在制造业的条款中看到,修订后的负面清单删除了多项条款,对造纸和纸制品业、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专业设备修理等方面的多项限制投资都取消了。不过,制造业中也新增了一条:投资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需中方控股。
除了直接删除,通过修改和补充,提高开放度的条款也不少。例如在航空运输业,2013版负面清单对于订座提供的限制措施,将限制对象表述为“除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投资者”,而在2014版中修改为“除中国与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允许的相关世贸组织成员服务提供者”。
部分条款删减
不代表开放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管理措施在新版“负面清单”中消失了,并非是因为放开,而是因为内外资均有限制,不必在负面清单中单独列出。例如,在娱乐业中,“禁止投资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禁止投资色情业”的删除,就并不代表开放。
此外,根据增加透明度的要求,部分条款在具体限制条件上进一步明确了。例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的“道路运输业”中,补充了“从事道路客运站(场)经营须合资(外资比例不超过49%)或合作”。
本报记者 张钰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