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量10年增121倍
目前,预付款式消费已经成为健身、洗染、餐饮、教育、美容美发、婚庆等多个行业的消费方式。但是,预付卡消费也存在消费者预付资金安全的保障难题。“对此,人民银行、商务部分别针对多用途预付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布了专门规定,但仍有相当一部分预收款和发行预付卡的活动缺乏约束,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也比较薄弱。”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说,事实上,2003年12315热线受理预付卡消费投诉为28件,2013年则达到了3425件,增长了121倍。
限定单笔消费额度
目前,预付卡经营活动行业分布广,消费方式灵活多变,同时,对经营者使用消费者预付款的实际情况,行政管理部门也无法监控,一旦经营者倒闭,消费者的预付款实在难以追回。立法需要加强对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引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为此,修正案草案尝试通过明确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通过签订书面合同和限定单笔预付款额度,引导消费者关注风险——
■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要求订立合同,或者预收款金额1000元以上,经营者有义务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并保存相关资料;否则,工商部门将予以处理。
■ 经营者发行预付卡,在订立书面合同之外,还要遵守卡片限额和有效期、资金存管账户、资金用途等规定;否则,由商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预付卡除了包括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实体卡”外,还包括密码、串码、图形等“虚拟卡”,基本涵盖了目前市场上经营者发行的预付卡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