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喜欢看报,尤爱看报纸副刊,觉得欣赏副刊美文是种精神享受。但有时也会看出一些疑惑来。比如说,有些名家的文章,几天前刚在甲报见过,不几日又在乙报晤面,更有甚者,某年过年,曾经看到过某名家的应景文章,在年初一的许多报纸的副刊同时刊出,恰似新华社的通稿。按约定俗成的规则,通常一稿不能两投,更甭说多投了,为什么某些名家能够例外呢?
再说说书画名家。如今书画的价码已经炒到什么程度,大家懂的。不少书画名家招了不少弟子,提携后生,本对繁荣艺术是有益的。但,有些书画名家却走偏了道,不尊重艺术规律,看着书画的价码一个劲地往上蹿,竟然用弟子的作品,冒充自己的作品,只顾在作品上题签、盖印了事。有些画家更有独创性,搞作品流水线,将画纸挂在墙上,由弟子甲画一棵松,弟子乙添一块石,再由弟子丙画些山峰,最后是名家题签,落款、钤印,就拿到市场去了。如此这般,这还叫艺术吗?简直是对艺术的亵渎啊!
我总在想,名家之所以成名家,是他们多年来奋发图强,孜孜以求的结果,他们的才华理应得到尊重。但,既然是名家了,对写稿和书画创作的相应的规矩应该是知晓的吧,总不至于为了一些“银子”,而冒让人耻笑的后果吧?谨希望名家自律,珍惜自己的名望,爱惜自己的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