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万元莫名“飞了”
5月11日,邵女士陆续接到工行客服95588发来的短信,提示她的一张工行储蓄卡通过网银支出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金额。就在她拨打95588冻结账户的三分钟内,共被莫名其妙“支出”3万元。
开卡行工商银行北京沙窝路支行查询明细后告诉邵女士,3万元是通过福建福州一家支行支付给了“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我很少使用工行网银,和这家网络公司也没有交集,为什么我人在北京、卡不离身、U盾在家,钱却从福建支付给了一家公司?”邵女士大为吃惊。
公司拒赔银行推诿
沙窝路支行反馈给邵女士初步调查结论:钱是通过无卡支付方式支付给网龙公司。福州当地支行与网龙公司交涉过,但网龙公司表示这笔钱是网络游戏玩家用于购买游戏道具“魔石”的,不可能赔付。
“我没有开通无卡支付,银行是怎么不经核实就将钱支付给这家公司的?”邵女士心存疑问。
银行业内部人士认为,邵女士很可能遭遇了网络盗刷,她的银行卡信息或第三方支付账户信息可能此前已被不法分子,通过钓鱼网站或木马病毒获取。而通过游戏网站消费,正是犯罪分子销赃的惯用手法。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张合军认为,尽管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游戏充值、话费充值等方式销赃,但并不能直接推定网游公司、通信运营商等企业负有法律责任,因为这些企业不具备有效辨别购买商品的资金是否是赃款的专业能力。
“尽管如此,一些游戏网站容易成为销赃平台,暴露了此类网站为求简便快捷地实现买卖交易,对用户交易审核不严,对账户疏于管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另外,银行在追求支付创新的同时,也存在对账户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追偿报案苦等无果
“网龙公司不给查,北京的工行建议我起诉福建分行,警方说要忙比我盗刷金额更大的案件,我真不知道还能通过什么途径解决。”邵女士说。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表示,类似的网络诈骗、盗刷事件,在犯罪分子最终落网前,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等事件的关联方很难为受害人负责。而迫于警力有限,诈骗、盗刷金额不是特大的案件进展相对缓慢。“互联网催生了不少新兴犯罪手法,尤其是金融领域的案件跨机构、跨地域,而且民事、刑事交叉,涉案财产处理难度大、时间长,很多受害人的赔付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