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手机遭窃听,获赔20多万英镑;孩子一氧化碳中毒死了,家长获赔17万英镑。难道隐私比人命还值钱?在英国,关于赔偿金的标准问题,一向争议多多。
一条命才赔17万镑?
英国镜报集团窃听名人手机丑闻闹上法庭。最近,法庭判罚镜报集团对两名窃听受害者支付高额赔偿:英国女星萨迪·弗罗斯特获赔26.025万英镑,前英格兰国家足球队队员保罗·加斯科因获赔18.825万英镑。
镜报集团理亏在先,但赔得心不甘情不愿,主要嫌“太贵”。集团执行总监西蒙·福克斯举了个例子:两个英国孩子2006年在希腊度假时,因酒店热水壶出故障而死于一氧化碳中毒,酒店被判定负有过失杀人罪,其父母从事发酒店获赔35万英镑,合一个孩子17.5万英镑。福克斯质疑:窃取隐私的赔偿难道应该比一条人命还贵吗?
关于司法中的赔偿标准争议,英国闹过几场风波。20年前,著名流行歌手埃尔顿·约翰为一则关于他“厌食症”的虚假报道状告《星期日镜报》诽谤,报纸被判支付35万英镑赔偿金。
该报主编科林·麦勒当时就抗议,赔偿“过度”,因为“一个人瞎了一只眼睛,也只能拿到2万英镑左右的赔偿”。报纸后来上诉,法庭把赔偿金额降至7.5万英镑,一名法官就此解释说:“我们认为,原告因为名誉受到损害所获的赔偿,如果比身体受到伤害导致残疾获得的赔偿额还高,这对公众舆论来说确实也是不可接受的。”
很多人会想当然地认为,因他人错误导致死亡获得的赔偿额应该是最高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就结果来说,重伤所获赔偿经常比死亡更高。2012年,在一起严重车祸中受重伤的17岁受害者获赔2300万英镑。
伤残赔偿之所以能达到这么高的金额,是因为计入了后续的医疗费用以及长期误工导致正常收入来源中断的因素。死亡有时候并非那么“代价高昂”,尤其在受害者年老体衰的情况下。不久前,一名79岁老妇因为医疗看护“不适当”去世,其亲属仅仅获得4000英镑的赔偿。
立即死亡赔得更少?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法律上对人身损害赔偿金额的参考标准是根据肢体受伤的具体部位和伤情的严重程度而定:假如受害者在受伤后“立即”或“很快”陷入昏迷,并在一周内死亡,所获赔偿最低只有1100英镑至2255英镑;受害者存活的时间越长,赔偿额度越高,假如是在受伤后六周死去,建议赔偿金额是6820英镑。
“从健康角度而言,能存活下来当然是更好的情形,”文森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卡洛斯·洛佩兹说,“但法律认定假如你存活下来了,你的痛苦也会延长。”
至于死亡赔偿,按照1976年的《致死事故法》规定,主要由三个方面组成:丧亲抚慰金,丧葬费用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损失。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家属在受害者正常存活状况下可获得的收益,丧亲抚慰金主要是针对遗属因丧亲所受的精神痛苦补偿。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这部分最高可达1.298万英镑,但实际应用中仅有少数情形遗属能拿到精神抚慰金。
索赔精神抚慰金的“遗属”资格认定也很严苛:同居伴侣或配偶有权索赔;父母仅在死者为未婚未成年的情况下可索赔,假如孩子属于“非婚生”情况,仅母亲一方可索赔。布里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林赛·麦克法兰解释说,死者的兄弟姐妹或儿女往往没有资格索赔精神抚慰金。
洛佩兹还说,实际判决中,常常是遗属既没获得被抚养人生活费损失的赔偿,也拿不到精神抚慰金。
他说,因为重大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可能会追究刑责,但在民事诉讼中过失的严重性并不会影响索赔额度的大小;也不会论及过失者是手术失败的医生、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还是设计有误的建筑师。对赔偿金的计算很大程度上可谓“一视同仁”。
弗利说:“很多遗属确实感到很受打击,因为看到媒体报道中那么多受到相对微小的损害就拿到非常高的赔偿金,他们不明白为何自己失去了挚爱亲人,却得不到那么多赔偿。”
在苏格兰地区的法律中,按照2011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法,丧亲抚慰金倒是没有上限规定,并且有更多亲属具备资格索赔。
量化损害是个难题
洛佩兹说,大部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无论致死还是致伤,都以原被告双方和解了结,而非以法庭裁决,所以赔偿额最终取决于双方的谈判,而非死板的法律规定。
9岁女孩蕾切尔·弗格森2001年在接受阑尾手术后死亡。去年,她的父母与医院一方达成和解,获赔4万英镑。
女孩的母亲认为赔偿金额堪称“侮辱”,但她说自己的律师团队不建议她打官司,因为真闹上法庭,根据法律,弗格森夫妇很可能最终只能拿到丧亲抚慰金的部分。
失去一个孩子,只能拿到4万英镑,而这是一家报纸为一篇用非法窃听来的名人隐私曝光报道,所付出的代价。
《镜报》爆出窃听丑闻后,有头有脸的受害者们纷纷告上法庭,索赔金额最低25万英镑,最高达100万英镑左右。《镜报》却只打算赔1万到4万英镑。
此前,侵犯隐私案例赔偿金额最高纪录是2008年《世界新闻报》赔给前国际汽车联合会主席马克斯·莫斯利的6万英镑,前者当时刊登了一篇关于后者性生活的报道。
弗罗斯特和加斯科因最后获赔的金额可谓创下新纪录,法官对受害者隐私权遭侵犯所受损失的分析判断,几无前例可循。原因如科利尔-布里斯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蒂文·赫弗所说:“关于隐私权的法律是近10到20年才开始发展起来的”。
女星弗罗斯特在法庭上描述说,自从《镜报》曝光其隐私,她如同“生活在地狱中”。加斯科因说,窃听让他有10年时间都害怕用电话。
但精神损害仅仅是法官在量度赔偿考虑的一部分,他首度把赔偿范围扩大到“隐私权本身丧失的损害,以及尊严或地位受损”的赔偿。
镜报集团表示不服判决,认为法官“计算损害的基准从根本上就是错的”。判决中,镜报集团旗下媒体每一篇使用窃听所得信息写成的报道,都要对当事受害人付出赔偿,每篇金额在750英镑至4万英镑之间。
弗罗斯特一共上交了31篇报道作为证供。判决书一一分析,比如:“这篇报道对弗罗斯特小姐的私人关系和精神健康状态做出了深入的挖掘,包括提到自残……有些非常私人化的信息只能是窃听而来的……该行为需支付赔偿2.5万英镑。”
高额赔偿背后的另一个考虑因素是隐私侵犯行为的持续时间之长。弗罗斯特被窃听4年半之久。每一年都被计以1万英镑的赔偿。
“关于隐私权和诽谤罪诉讼的赔偿判断,主要问题在于它是一种艺术而非科学。窃听电话带来的困扰让人极其痛苦,你会以为身边最亲密的朋友和家人都在向报纸贩卖你的隐私。”隐私权法专家珍妮·阿菲亚指出。
法官曼的判决也是基于这种考虑:他认为弗罗斯特受到的精神损害很严重,从她后来必须和所有亲朋好友签订保密协议这一表现,足见她对身边人的不信任感达到何种程度。
“不过,你怎么去量化这种损害呢?”阿菲亚说,“没人能有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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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事故赔偿金
考虑一系列参数
对于刑事罪案的暴力受害人,在英国全境的法律中,赔偿金由“犯罪损害赔偿局”(CICA)负责支付,金额上限为50万英镑。
不过,要拿到这个金额,亲属必须以受害者死伤导致损失收入来源为诉求依据,计算方法以受害者生前的年收入为基础,并参考一系列系数,包括死亡年龄、职业、预期退休年龄、社会背景、性别等。假如受害者得以幸存,一部分收入会用在自己身上,所以给亲属的赔偿金会减去相应的一部分。
针对非致命的事故赔偿金,对受害者未来收入的分析也要考虑背景、职业等因素。比如,一位顶尖的钢琴表演家如果在事故中不幸失去一根手指,和一位同样失去一根手指的电话接线员相比,前者必定获得比后者高得多的赔偿。因为钢琴家的收入比接线员要高,也因为失去手指对前者的职业前景更可能造成永久性的伤害,而精神上的损失也可能更严重。
《镜报》侵犯隐私
已经不是第一次
2012年,英国镜报集团旗下的《每日镜报》、《星期日镜报》和《人民报》被爆出窃听丑闻,包括英格兰足球队的前主教练埃里克森在内的4人都表示,自己曾被《镜报》集团下属记者进行过窃听,并联合向英国高等法院起诉了镜报集团。
去年,镜报集团承认窃听行为,并表示将承担窃听事件产生的赔偿责任。该集团还表示,已与英格兰足球队前主教练埃里克森等另外6人达成和解,一共赔偿了12.5万英镑。
此前,镜报集团也曾因侵犯个人隐私而被索赔。英国名模坎贝尔对2001年1月英国镜报的一篇文章的报道表示否认。在这篇报道当中,英国镜报称坎贝尔是一名“瘾君子”,报道还附有一张坎贝尔离开伦敦一秘密吸毒场所的照片。2002年3月份,英国高等法院判定坎贝尔上诉获胜,认为镜报侵犯了个人隐私权,并判镜报赔偿其损失5710英镑,并由镜报负责其诉讼费用。
(本刊除“论坛”及本报记者署名文章外,均由新华社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