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稳步推进
有记者问,去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一年来各地地方立法情况如何?
“立法法修改中特别重要的,就是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介绍,目前27个省、自治区中已有24个作出了确定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决定,涉及214个设区的市、自治州、地级市,已有6个设区的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还有一些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报到省人大正在审批。“这项工作稳步推进,已见成效。”
立法主体增加,如何保证法制统一、提高立法质量?郑淑娜解释,立法法给设区的市规定的立法权限是三方面: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也不能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省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郑淑娜举例,大家担心有了立法权行政处罚设定会乱,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就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
善款怎么看住用好
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慈善法草案备受关注。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介绍,近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很快,问题突出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够和慈善财产管理不规范。
“目前慈善法草案共有12章,我最看重信息公开一章,善款怎么看住用好?慈善行为怎么规范?”王胜明指出,一靠自律,二靠严管,主要途径是信息公开。慈善法草案在多方面作出规定,例如慈善组织的基本情况,慈善项目的运作情况,为什么要募款、募集了多少钱、用在什么地方、还剩下多少等,明确规定必须定期公开。“慈善法通过后,如果慈善组织能够履行义务,取信于民,中国人做善事的热情就会激发出来,我国的捐赠数额在现有基础上将有极大提高。”
对于外界争议较大的互联网募捐,王胜明坦言赞成有所限制,如果放开也应当根据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逐步放开。
“土十条”即将出台
有记者问,“镉大米”事件引发对土壤污染问题的关切,本届人大常委会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常委会规划,进展如何?
“为什么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我国说‘向污染宣战’,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继大气污染、水污染之后急需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但成因更复杂,治理难度也更大,对其有效防治也更为迫切。”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表示,土壤污染防治事关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直接或间接影响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关系到能否可持续发展,但我国土污染防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没有专门的单行法律,缺乏有效监管的法律依据,亟待立法解决。
袁驷介绍,环保部最近专门设立了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司,也已经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即将出台实施“土十条”。规划土壤污染防治法,包括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调查、监测标准体系,重点针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等,目前环保部正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初步拟订2017年提交给人大常委会。
特派记者 范洁 姚丽萍 邵宁
(本报北京上午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