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套房源于债务纠纷
“我们收到了这个线索,目前高度关注。”通辽市纪检委驻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纪检组长李福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回应。
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公司是通辽市地方国有独资公司。集团公司一位领导表示,李永先在该集团里做的最高职务是总法律顾问,也当过其参股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2013年就退休了。
“我不是第一次接受调查监督,我仍然愿意接受任何调查。”李永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李永先说,关于“花1280万元购买41套房子”,不是“购买”而是“顶账”。2009年起,他和亲朋好友多人放贷给通辽市天蒙房地产有限公司800万元。由于无力偿还债务,通辽市天蒙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4年用41套房子顶账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1280万元。
然而,通辽市天蒙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他签过顶账合同后,却将房子偷偷卖给了其他业主。李永先最终将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武玉珊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1280万元,经过二审,内蒙古高院最终裁判李永先胜诉。李永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拍卖武玉珊的财产来还债。
“也许是因为我的告状得罪了人,所以别人也把我告了。”李永先说,1280万元债务案件最终以法院强制拍卖被告人的财产终结,这使得自己与其间的利害关系人积怨很深。
记者从公检法等多方核实发现,李永先确实有这样一起纠纷,目前拍卖仍在进行中,他至今还没有拿回拍卖所得。
任高管时股东含亲属
关于家属经商的举报内容,李永先说,自己家族中的确有多名亲戚在经商,现在有9家实体,多年前形势好的时候是11家。
尽管李永先认为自己很“清白”,但他作为曾经的国企高管,其家族经商情况难免引发质疑。
李永先的家族成员及与其他合伙人开办的实体经济主要包括农场、牧场、运输公司、宾馆、投资公司、房地产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其中一家公司的情况引发公众的猜想。
据了解,由霍煤集团控股、成立于2010年的内蒙古霍煤龙兴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李永先是被霍煤集团指派,代表霍煤集团出任该公司董事长。该公司的合伙人包括通辽市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盛世龙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两个民营企业,而通辽市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包含李永先的弟弟、妹妹等四名亲属。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宝峰认为,李永先的案例引发广泛关注,相关部门要通过调查,向公众公布真相。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