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起,国家对1.6升及其以下小排量乘用车实施购置税减半政策。实施开始至今,虽然车市“政策依赖症”的议论从未断过,但市场已给出很好的回报是不争的事实,政策红利已成为汽车市场稳定发展的助推器。2009-2010年,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车市冲击,国家也推出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效果显著。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2009年销售近720万辆,同比增长超过70%;2010年销售946.08万辆,增长突破30%。
政府鼓励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小排量乘用车政策,是十分明确和一贯的。达到国家节能省油标准的1.6升及其以下小排量乘用车,多年享有3000元/辆的购车补贴;车船税和含在车价内的汽车消费税也按排量大小确定税率,排量越小,税率越低。政府鼓励节能环保小排量车政策,也激励了企业发展小排量车的积极性,排量小、动力足的涡轮增压车型日渐时兴起来。
按规定,车购税减半优惠到今年底结束,四季度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市场势必要更“火”一把,这是可以预期的。不过又有人称,四季度“火”一把的市场,将透支明年的市场。为了减少这种“透支”,为了市场平稳运行,也为了落实“十三五”汽车节能和环保目标,中汽协正会同发改委和工信部有关部门建议,将包括车购税减半在内的鼓励小排量节能乘用车发展政策,纳入国家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原则之中,对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实施永久性减税政策,以引导并提振汽车消费。这里的“永久性”只是相对于短期,是中期或中长期如“十三五”的代名词而已。
笔者以为,中汽协此项建议,值得有关部门研究并付之以实施。
一是与落实“十三五”乘用车燃油消耗标准相配套。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四阶段燃油消耗标准,从2016-2020年生产的乘用车设立的平均油耗目标,分别为百公里6.7升、6.4升、6升、5.5升和5升。对如期达到每年平均油耗目标的节能小排量乘用车实施减税政策,利国利民利社会。
二是同节能小排量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并行不悖发展的配套。新能源汽车是战略性产品,节能小排量汽车是目前市场主体产品,两者并行不悖发展。新能源汽车与传统能源汽车尚未转换市场主体地位之前,对1.6升及以下节能小排量乘用车继续实行减税政策,既是服务于众多普通汽车消费群体,又利于中国自主品牌汽车发展,目前中国自主品牌乘用车占到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型的六成之多。
三是借鉴汽车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法国政府对购买小型车采取诸多鼓励措施,对大排量轿车课以重税,从而使得低价格、低能耗、低污染的小型车拥有了广阔的市场。韩国对小排量汽车从购置到使用、保养所有环节的汽车消费税、车辆登记税、车辆取得税等方面,均给予享受减免待遇。该国购置车时要买公债,据排量大小确定购买率,购排量越小的车,公债买得越少;微型车免交驾照税,享受高速公路过路费和国营停车场停车费减半等优惠。
特约撰稿 张伯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