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赵阿婆因身体不适,回到上海治疗。住了一周的医院后,赵阿婆被大儿子接到了他家里调养。差不多过了三个月,赵阿婆的身体恢复的也不错,就想着住回自己的房子里。可大儿子总是以各种理由阻止。一次去医院配药时,赵阿婆遇到了老邻居,在闲聊时老邻居问起赵阿婆为什么要卖房子,赵阿婆觉得很纳闷,自己从来没有说过要卖房子。听老邻居说,这段时间经常看到有人来看赵阿婆的房子,有一次碰到赵阿婆的大儿子,他说是赵阿婆想以后和大儿子一家住,就想把老房子卖了。赵阿婆这才想起来,大儿子在自己生病期间,说物业要登记一下,需要产权证,当时赵阿婆想也没想,就把产权证给了大儿子。
可当赵阿婆质问大儿子时,大儿子却说这套房子是拆迁分的,他也有份,虽然产权登记在赵阿婆和老伴名下,但他也是有份额的,而且赵阿婆老伴在生前给大儿子写了纸头,说是房子留给大儿子,这样大儿子在这套房子里占的份额是最大的,他当然有权卖房子。大儿子承诺说是现在房价高,卖了以后,赵阿婆回上海就住在自己家里为她养老送终。赵阿婆还是觉得不放心,就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康恺律师对她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意见。最后表示,若赵阿婆有需要,将为她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