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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3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论语
网络犯罪背后的“技术支持”
纪 玉
  纪 玉

  网约车司机使用某个作弊软件,就可以逃避网约车公司的派车规则,挑自己喜欢的单,甚至可以进行位置欺骗,把10公里的距离变成11公里,多收乘客的钱。今年以来,全国有3万余名网约车司机购买、使用这个软件。这样的行为,给网约车公司、给乘客都会造成损失,并且破坏网约车市场的生态环境。目前,开发销售软件的团伙已被警方抓获,5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利用网约车软件漏洞非法牟利,可以说颇具“技术含量”。这个作弊软件背后的“技术支持”,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小伟。这个团伙的头目庞某看中了他的编程能力,就拉他入伙,开发了这个软件。小伟的技术能力,被用来破坏市场、非法牟利,可以说是“交友不慎”,更是因为他自己的守法意识太过薄弱,以致轻易误入歧途。

  互联网时代,一些新型犯罪有了滋生的土壤。让人关注的是,很多网络犯罪都呈现出一定的“技术含量”。这些提供“技术支持”者,有的是为了牟取利益或发泄不满而谋划违法犯罪,有的是被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招徕,还有的稀里糊涂就成了帮凶。

  譬如,2006年底到2007年初,一种叫“熊猫烧香”的病毒席卷全国,它的制作者李俊就是为了发泄求职失败的不满,同时抱着赚钱目的,开发出了这一病毒,不仅自己出售,还让他人代卖,导致病毒大面积传播。而2011年因制售木马病毒获刑的高中生小吴,则让人惋惜。他家境贫寒,天资聪颖,在编程上表现出很高的天赋。他为了展示实力,把入侵QQ的病毒编程挂到网上,受到他人求购。他轻信对方“只为跟哥们开开玩笑”的话,又受到金钱诱惑,按照另一买方要求不断开发出升级版木马病毒,殊不知自己的“作品”是被用来诈骗。

  让犯罪有了“技术含量”的这些人,或是科班出身,或是“自学成才”,显然都是聪明人,但高智商没能阻止他们滑向犯罪的深渊。究其动机,一是为了赚快钱;二是为了自我证明,发泄不满、展示实力,都可归到此类。很多时候,是两者兼而有之。如今人们对计算机和网络依赖日深,掌握了这方面的技术,可以说等于获得了一定的优势。能人所不能,见人所未见,发现漏洞,挑战规则,确实能带来很大刺激。如果用到正道,比如发现网络漏洞后不是去攻击、利用,而是去提醒、填补,就能形成多赢局面,网络安全也由此加固。心思歪一歪,或拿“技术中立”自欺欺人,以为自己只是制作、出售程序或软件,没有直接参与欺诈等行为就没事,其后果则是破坏社会公平公正,本身也会受到法律惩罚。

  会不会走入歧途,关键在于有没有守法意识,以及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底线。这方面,家庭、学校的教育,社会的潜移默化,也都非常重要。希望更多的“聪明人”,在面对金钱诱惑和自我证明冲动时,不跨出错误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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