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对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原则要求、主要任务和监督保障作出规定。“以共享为原则,以不共享为例外”的宗旨,保证了信息共享工作源通流畅。
信息化是现代行政的必需,但政府内部各部门信息之间的壁垒森严由来已久。许多区域、部门的信息化建设都是自搞一套,加之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造成政府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自成体系的现象。有学者称之为“数据烟囱”:一个部门一个“烟囱”,“烟囱”与“烟囱”之间互不连通。
恼人的“烟囱”总也拆不掉,症结在部门利益。现实生活中,一个部门的权力往往体现在审批过程及其背后对政务信息的垄断。这就让政务信息在一些部门眼里几乎成了“私产”,生怕一旦资源共享,部门信息垄断的优势会被瓦解,部门利益也就难以实现。
跳不出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就看不到“一盘棋”格局之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巨大红利。其实,当前每个部门都对政务信息共享有巨大需求:国税部门可能需要地税、房产等部门的数据;海事部门可能希望共享海关、交通航运、水利等部门的数据……通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行政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化,共享政务信息资源能够倒逼政府职能转型、实现行政流程的再造,为打造现代法治政府提供强劲的助力。(张璁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