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莉和皮特离婚了,自媒体大号狂推文章,作为吃瓜群众中的瑞秋粉,我抱着不太良好的心态翻了好多篇,然而大同小异,没劲儿。说到底,朱莉和皮特离得太远,本土娱乐记者们实在扒不到什么料,印象里,他们也没有在内地接多少品牌代言,所以,空热闹一阵就算了。
所谓粉丝,大概分两种,一种,看热闹为主,还有一种,敢于制造热闹。
现在的年轻人大概不知道,当年F4有多红。当时,朋友间有个小团体,成员有唱片公司的、演出公司的、做娱乐记者的、做主持人的……因为喜欢F4,每周一聚,好歹都是跟诸多大牌明星聊过天吃过饭合过影的,居然一起盘算着F4来上海的时候,走后门混到他们身边去做几天临时助理的可能性。我还记得姑娘们心潮澎湃小脸儿微红的样子,然而F4真来了上海,她们也都只是矜持地看了看他们,连尖叫都欠奉。跟如今的粉丝比起来,实在是太不敬业了。
最近有年轻偶像生日,粉丝们大手笔给他庆生:重庆地铁车身广告、11块时代广场LED大屏广告、直升机环城飞行、海外媒体庆生广告投放……当然,粉丝们也攒了很多钱支持慈善事业,这个必须赞扬一下。
花了多少钱是其次,这一系列庆祝手段的策划、组织、实行,体现得最明显的,是粉丝团体的能力。一代代粉丝,从最初的买唱片、房间里贴海报的自娱自乐,到后来的组团追星,一起包车、买票,到现在的各种活动策划执行得滴水不漏,叹为观止。
这背后有没有经纪公司的参与我不清楚,但说到底,粉丝们已经是如今娱乐产业的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了。老早就听说,高段位的粉丝头目,把粉丝经济学玩得炉火纯青。演唱会刚放出风声,他们便召唤歌迷集体到自己这里登记订票,大量订户捏在手里,转身便有资格跟演出商谈生意,折扣拿来。
譬如给偶像庆生,早有粉丝说了,根本目的不是让路人转粉,而是给各大品牌看的,我们的偶像多么有价值。说到底,娱乐事业,也是一门赚钱的生意。只是,粉丝的苦心,有时让人觉得唏嘘——粉丝眼里的偶像,唯其一人尔,而他或她面前的粉丝,千千万万,你用时间和爱成就了他们,他们又何曾知道过你的姓名。当然,各自选择,开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