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曾老伯和老伴现在住的房子是曾老伯单位分的公房,而且是当初分给曾老伯、前妻和儿子的,在和老伴结婚后,曾老伯和儿子一起出钱,把这套房子买成了产权房,用了曾老伯的工龄,产权证上写了儿子和曾老伯两个人的名字。房子一直也是曾老伯和老伴在住,儿子的户口后来也迁走了。前段时间,因为老伴的女儿离婚了,户口没有地方迁,想把户口迁到曾老伯和老伴住的这套房子里过渡一下。曾老伯对此是没有意见的。平日里老伴的这个女儿对他们老两口还算不错,逢年过节来看望他们不说,而且曾老伯和老伴如果身体有不舒服,大多是这个女儿陪他们去看病,这让曾老伯很感动。可去了派出所后才知道,除了作为户主的曾老伯同意外,还要作为产权人之一的儿子同意。但当曾老伯和儿子说了这件事后,儿子却说迁户口可以,但要让曾老伯把名字从产权证上去掉。户口迁不进也就算了,看儿子这样说,曾老伯和老伴就怕如果曾老伯走在老伴前面,儿子很有可能就霸占房子,把老伴赶出去,这样曾老伯就来咨询律师,看看法律上有什么说法,怎么做才能维护他们老人的权益。
听了曾老伯的讲述后,连娜律师对他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意见。最后,连娜律师表示,若以后曾老伯有需要,将为他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