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柏林警方发布的消息,这两名中国游客分别为36岁和49岁,均为男性。两人在德国国会大厦前互相行纳粹礼,并用手机为对方拍照。当地巡警以“使用违宪组织标志”的罪名拘捕两人。后来,两人在交纳500欧元保释金后,得以暂时离开警察署。但当地警方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两名游客将面临刑事调查,如果定罪,将被罚款或判处最高三年刑期。
德国国会大厦是联邦议会所在地。1933年2月27日,纳粹炮制的国会纵火案便发生于此。战后,德国政府和民众深刻检讨和努力肃清纳粹流毒。德国针对仇恨言论以及与希特勒和纳粹有关的象征制定了严厉的法律。
根据德国刑法典规定,传播或在公开场合使用违宪组织标志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而旗帜、图形、制服、口号、问候礼都属于“标志”的表现形式。刑法典还规定,禁止持有与传播可用于复辟纳粹组织的宣传品,违者也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纳粹万字符、“希特勒万岁”等口号纳粹举手礼、纳粹党歌都属于该法条管制范畴。 (阮佳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