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电视新闻:在一个城市里,一名女子在夜间走斑马线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倒,轿车径直离开现场,一分钟后倒在地上的女子遭二次碾压。令人痛心的是女子在第一次被撞后,还曾挣扎着抬起头,但多辆汽车和20多名行人路过,竟冷若冰霜,没一个人伸出援手,致使女子遭遇了另一辆汽车的二次碾压而身亡。
设想一下,当时只要有一个人站出来施以援手,紧急叫停后面的车辆,就不会发生二次碾压。过往的车辆,只要稍微用点心,热心予以救助,悲剧就能避免。然而,这种看似举手之劳的事,却被人们冷漠之心所埋没。
人生不是彩排,生命不能重来。但愿这起惨剧能唤醒某些人麻木的神经,重拾守望相助,救死扶伤的义举。也能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和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美德,谴责见死不救的不道德行为,努力营造相互帮助,紧急救护的社会风气。更希望各地能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和倡导民众参与紧急现场救助活动,推动道德回归。
据悉,去年11月,上海就出台并正式实施了《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明确指出:紧急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会热心人做好事的“后顾之忧”,被誉为“好人法”。
但目前这个条例的知晓率还不高,笔者询问了周围的许多人,鲜有人得知。希望有关部门要加大这部“好人法”的宣传普法力度,并将急救行为列入“见义勇为奖项”和“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范围。让人们在遇到突发事件,看到有人需要紧急救助时都能敢于担当,勇于伸出援助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