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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5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金贷卷土重来 “手机回租”需监管
吕倩雯
  不得为在校学生提供借贷撮合业务,叫停金融机构“助贷”模式,严禁“砍头息”与暴力催收……随着监管利刃向现金贷市场乱象频频亮剑,一些平台“哑火”退出,一些平台向合规经营转型,但“另辟蹊径”试探监管底线的机构也不少。手机应用商店里,多款APP都披着手机回租的“马甲”,继续从事高息现金贷业务,市场监管不容放松。

  “国内现金贷78.7%的用户为男性,年龄在18岁至24岁之间的占比为32%,25岁至30岁之间的占比为35.2%,两者合计占比高达67.2%。”

  ——据《2017年现金贷行业分析报告》显示,现金贷用户整体趋向年轻化。一些回租平台的线下推广已经开始偷偷进校园发传单,诱惑借贷上瘾的年轻人。

  “行业发展非常快,金融创新的一些好的产品,放到了坏的场景里面,对于整个金融行业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校园贷其实是现金贷的一种特例,是针对学生的一种现金贷,给学生发放贷款后,借款人会承担很大的财务上的压力,如果财务不能清偿,可能会被采取一种更严厉的方式来催收资金。”

  ——清华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朱宁表示。在整个现金贷的发展过程中,都出现了很多很明显的漏洞,而校园贷存在恶意催收的情况,不止是简单的民事责任,也存在刑事上的责任,对社会的稳定和谐也有影响。

  “此类售后回租业务,通过强行引入租赁场景来规避现金贷新规,但在利率、期限、风控模式、资金用途等核心要件上与现金贷并无二致,本质上也无场景依托,属于典型的监管套利行为,在穿透式监管的背景下,会被视作现金贷进行监管。”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这类业务打着回租的名义行现金贷之实,若不能纳入到统一监管体系,极容易引发放贷资质上的监管套利问题。

  “目前在实践中,部分地区的司法判决认定此类业务是合法有效的,借款方若产生逾期会产生相应的违约责任;部分地区的司法判决认为这类业务未获得合法许可,不支持借款方索要过高违约金的主张。此类业务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国家出台统一的规定之前,其能否持续经营取决于地方政策的宽松程度。”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表示,此类业务的本质是以手机的控制权为信用基础,向平台借款,本质上是一种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的放贷业务,应当接受国家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应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平台的规定、关于网贷业务和租赁业务的相关规定。

  “这些数据会自动进入后台,进行风控审核,通过审核就会显示一个其实跟手机无关的回收价格,通常在1000元到3000元不等。”

  ——据一位曾做过回租平台的从业者透露,评估回租手机的价格,并不是根据手机新旧、功能好坏,而是现金贷的申请操作流程,用户需要提交身份证信息、工作信息、银行卡信息、婚姻情况、社交信息、紧急联系人等借贷数据。

  “我们不是借贷,是租赁,所有现金贷法规完全管不着我们。”

  ——一位回租产品从业者表示,加入手机这个媒介后,复盘整个流程,绕过了“借贷”的监管。

  “现金贷规定不能给学生借款,但这是回租,没有这样的规定和红线。”

  ——不少从业者直言不讳,称学生群体才是他们的核心用户群。

  本栏编辑 吕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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