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上海市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上海市村委会选举办法》《上海市居委会工作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规,搭建起基层治理的整体法治框架。
“十三五”期间,申城地方立法特别关注住宅物业管理。目前,申城有业主委员会7200多个,运作较为规范的占15%,矛盾突出的占15%,其余处于维持状态。现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实施效果与预想有差距,在厘清部门责任边界、发挥业委会作用、续筹物业管理费和专项维修基金方面存在问题。为此,抓紧修改地方法规,支持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支持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支持老旧小区依托居委会实行自治管理,优化物业管理顶层设计。
首席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