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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5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记者手记
一分价钱一分货
姚丽萍
  近两年里,黄浦区半淞园街道金中苑小区、海州丽园小区通过业主大会表决成功调整物业管理费。广大业主接受物业费上调,是基于共识——一味低价,不能让小区保值增值,物业管理费也要随行就市,该涨就涨。

  申城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质量和价格,现状如何?一边是,物业管理成本不断上升;一边是,现有收费标准偏低。物业服务费上涨困难,尤其是在一些建造年代早、管理规模小的商品住宅小区,物业企业运行压力更大,收支难平衡,企业往往通过降低用工成本来维持运营,引发业主不满,拒付物业管理费,小区运行由此陷入恶性循环。

  破解困境,指责抱怨,毫无裨益。不妨先看几笔账。2005年,市物价局、市房地局出台《上海市住宅物业分等服务标准》,当年,申城最低工资标准为690元/人·月,至2015年则为2020元/人·月,为前者的2.93倍。2005年,中心城区规模为1万、3万、5万平方米的小区,物业费多层在0.8-1.4元/平方米·月,高层在1.2-1.8元/平方米·月;当年物业用工成本与物耗、能耗比约为61%:39%;目前,这一比例在1万、3万、5万平方米的小区已分别变更为88.26%:11.74%、84.58%:15.42%、80.39%:19.61%。这意味着,人工成本上升了,服务质量下降了。

  数据尴尬,却是现实。小区没有好管家,物业迟早贬值;企业利润和业主权益,看似矛盾体,实则利益共同体。如何建立协商定价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收支透明度,维护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让“质价相符”成为申城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新常态?这,需要职能部门的关注,更需要有序、有效的社区自治。而无论协商机制如何,一个朴素的真理却是:一分价钱一分货。     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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