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莉表示,部分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该分红而未分红、少分红,市场上有不少批评指责的声音,证监会也“一直关注这个问题”。投资者通过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分享经济发展和上市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和回报,是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近年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出现了较大改观,呈现积极变化。2017年度上市公司年报显示,275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现金分红事项,分红金额合计约10705.72亿元,同比增长21.88%,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其中,1424家主板公司分红9563.80亿元,占比89.33%;714家中小板公司、616家创业板公司分红852.19亿元、289.73亿元,分别占比7.96%、2.71%。
高莉介绍了上市公司分红特点。一是代表实体经济的非金融类企业现金分红超过6000亿元,约为同期净利润的三分之一。特别是煤炭、钢铁等传统行业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扭转了亏损局面,有的公司积极提出高分红方案,与投资者共享改革发展红利。
二是持续高比例分红的公司增加。近3年(2015-2017年),现金分红比例保持在30%以上的有660家,50%以上的有128家,较此前3年(2014-2016年)分别增加14%和20%。2017年,分红比例在30%以上的公司有1512家,占比55.08%;分红比例在50%以上的公司有547家,分红比例在80%以上的公司有211家。
三是一些长期不分红、分红比例不高的上市公司推出分红方案。例如,2014-2016年度期间具备分红能力但连续未分红的35家公司中,有15家在2017年度推出了分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