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案件疑点,法官能否顶住压力,依法作出公正判决?2011年,贵州一男子被发现死于家中,其情人陶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审理时发现该案存在诸多疑点,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依法宣判被告人陶某无罪。宣判一年后,真凶黎波落网,于2018年7月被执行死刑。今年3月8日,该案合议庭和主审法官张海波荣记二等功。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住这道防线,法官要有一颗“大心脏”。在此案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家属的激动情绪给了合议庭很大压力;宣判后,被害人家属的咒骂声不绝于耳。法官张海波能顶住压力,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殊为不易。如果法官不能坚守原则,判决被告人有罪,这将成为又一起冤假错案。
最高法近日发布的司法改革白皮书透露,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重大刑事冤假错案46起,涉及94人;2014年至2018年,各级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868名被告人无罪。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人们常说,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这话没错,但也要看到,正义的“迟到”,可能给蒙冤者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和损失。尽可能让正义不“迟到”,意味着不仅要事后纠错,更要从源头上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否则,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可能要付出成倍的代价来纠正。
2013年,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案件证据不足,法院却不敢放人,就来个“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看起来是“从轻发落”,但仍然有违法治原则,不仅会让当事人坐不该坐的牢,还会损耗司法公信力,让社会对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的信心发生动摇。
真凶落网,证明法院当初的判决没有问题。但法官当时并不知道真凶是谁、会不会落网,作出无罪判决的底气还是来源于法律。守住“最后一道防线”,杜绝冤假错案,让公平正义在每一次审判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