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8月9日,公安机关已接到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张淑侠的26起,立案查实5起,其他正在核查中,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莉、姚军民、高文平、司欣四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应当以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莉、姚军民、高文平、司欣提起公诉。案件由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