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经过多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企业拖欠工资的违法成本过低,最高罚款不超过2万元,与用人单位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拖欠工资数额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称,要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以及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干活给钱天经地义,没有什么法律争议。在欠薪问题上,打官司不是最有效的办法,因为大量的欠薪不是劳动争议,而是典型的劳动违法行为。”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此前表示,农民工欠薪问题不是简单的违法问题,而是基本的道德和道义问题,企业应负首要责任,政府有关执法部门的责任也很大。
“拿着工钱回家过年是农民工辛苦劳作一年的最大期盼,然而每到年底频频发生的欠薪现象令人揪心。建设施工项目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区,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再加上建设施工领域层层转包顽疾,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福建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认为。
“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治理重点。”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讨要拖欠工资,农民工甚至不得不‘精心策划’,上演一出出‘讨薪秀’以博得社会关注和同情来解决问题。农民工讨薪的‘活报剧’,几乎年年翻陈出新,这种另类的创新,暴露出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然成为根深蒂固的社会‘顽疾’,必须从制度建设的根本上,下狠手出硬招,方能防范与遏制。”
——《三湘都市报》今日发表评论《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事关“国策”》。
本栏编辑 范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