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2岁的郑斌从江西来沪工作,今年夏天专程把父母接到上海游览一番。7月末的一天,郑斌送父母乘火车返回江西老家,他选择了乘坐网约车。
兴许是因为路况复杂以及定位误差的问题,在距离郑斌预设终点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司机小李根据定位显示已经到达上海南站,于是停下车让郑斌一家下车。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郑斌表示不到目的地不会下车。小李听后也有些窝火,告诉郑斌不下车就把他们一家送回上车地点。郑斌拿出手机拨通了110。
小李顿时火冒三丈,边开车边伸手去抢郑斌的手机,小李没辙只能靠边停车。越想越气的小李拨通了朋友的电话,此举彻底激怒了郑斌,车内上演了第二次手机争夺战,郑斌用握着手机的拳猛击了小李的脸部,顿时小李就流出了鼻血。经鉴定,小李双侧鼻骨骨折,构成轻伤。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斌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郑斌的自首情节以及前期调解过程中作出经济赔偿,获得小李的谅解,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