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
■ 对标先进经验做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 开展产业务实合作,加快结构调整步伐;
■ 共促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创业创新水平;
■ 搭建合作平台载体,探索共赢发展新路。
方案要求,到2020年,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取得重要实质性成果,建立起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定期会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宽范围、广领域的合作体系,形成常态化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机制,在东北地区加快复制推广一批东部地区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共建一批产业合作园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实施一批标志性跨区域合作项目,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对口合作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除了上海市与大连市外,辽宁省与江苏省、吉林省与浙江省、黑龙江省与广东省;沈阳市与北京市、长春市与天津市、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