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依据为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质门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WB/T 1024-2006《木质门》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和《上海市木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要求。报告显示,上海浦东申虹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质复合门和上海庄信柚木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柚木实木门,甲醛释放量不合格。广东迪奥丽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橡木实木门、江山欧罗拉家居有限公司生产的“欧罗拉”香榭丽舍实木烤漆门、上海隆艺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隆艺”实木复合门、上海品美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艺王”实木复合门均为材质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