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联系该店,一名倪小姐表示店方正在处理此事,同店长商量后,尽量做到让消费者满意。
近日,记者接到谢小姐的电话,说是衣服已经取回,店家说是重新做了一件。但谢小姐表示纳闷,店里明明有同款的衣服,店家为何当初不肯调换,而要耗时大半个月去重新做一件?对此,店方的解释是,衣服售出后是由售后服务部门负责,店铺无权直接处理。
店铺解释无可厚非,毕竟店有店规,可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忽视:一件千元卫衣,穿三次就“犯病”,着实让人难以接受。店家如能换位思考,也不至于换一件衣服要拖上大半个月了。 本报记者 刁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