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显示,这辆牌号为“川BA246警”的法院警车,在十字路口遇到红灯时停下来,坐在副驾位子的一条棕色长毛的宠物犬,前爪搭到车窗上,毛茸茸的头探了出来。拍摄此照片的网友说,这是5月1日18时40分左右,在四川绵阳御营坝街头拍到的。网友“冯捷1982”调侃:“他是把这小狗当成警犬用吧。”
绵阳市中院负责对外宣传的高峰副处长说,这辆警车是绵阳市涪城区法院的。经查,照片属实,的确是涪城区法院干警李某违规使用了警车,按规定给予记过行政处分。(尹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