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着亲子鉴定的结果,小刘呆若木鸡——全家人看成宝贝似的孩子强强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怎么会这样呢?
小刘和妻子小茜结婚多年才生下强强。爷爷奶奶对强强更是百般疼爱,并一直将强强带在身边。
然而,强强出生两年后,小刘和小茜的感情走到了尽头。由于强强从出生起就由爷爷奶奶照顾着,经协商,小刘、小茜、小刘的父母共同签订了一份四方抚养协议,约定强强的监护权归小茜,但由爷爷奶奶实际抚养。
离婚两年后的最近,小刘偶然间想起医生曾经诊断自己患有生理性疾病。当年,小刘被得子的喜讯冲昏了头脑,没有对孩子的来历有丝毫怀疑。现在想来,强强真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吗?思及此,小刘立即带强强去医院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让真相大白。
在小刘的质问下,小茜坦白:当初,由于小刘患有生理性疾病,两人一直没有孩子,小茜思子心切,便和自己的上司发生了关系。之后,小茜如愿怀孕并生下强强。
“想到我4年一直抚养着别人的孩子,不仅赔了时间和金钱,更赔了自己和家人的感情,我就十分气愤。”小刘于是一纸将前妻小茜告上法院,要求小茜将孩子带回抚养,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返还孩子自出生至今的抚养费19万元。
小刘的诉求能实现吗?那份四方抚养协议是否仍有效呢?
【律师点评】
上海市恒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鲍培伦律师四方抚养协议签订时,虽然小茜对孩子的来历心知肚明,但小刘及其父母均将孩子当成是小刘和小茜的亲生子女。一旦确认孩子与小刘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即意味着原来四方抚养协议的事实基础自始就不存在,小刘及其父母没有理由受这份协议的约束。因此,小刘可以诉求撤销这份四方抚养协议。四方抚养协议被依法撤销,即确认了这份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孩子是无辜的,对孩子抚养不能缺位。孩子应由生母小茜抚养,鉴于小刘与孩子不是亲子关系,双方离婚后小刘没有抚养义务;至于孩子的生父如何承担责任,可另行处理,一般不在小刘与小茜的纠纷中一并解决。整个事件中,小茜是过错方,还应承担过错责任。小刘可以要求小茜赔偿损失,包括四方抚养协议签订前以及签订后对小刘造成的损失。
小刘的诉求整体上是合理合法的,事实基础是孩子并非自己所生,法律依据是对违背自己真实意思(不知孩子是小茜与他人所生)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有权请求撤销,以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等规定。由于实际抚养孩子支出的费用一般不可能留有具体凭证,故计算赔偿金额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