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雄调查发现,目前上海有如下“五类儿童”需要社会照顾或机构介入服务:服刑人员子女;户籍“留守儿童”,指的是因外出经商、出国、务工等众多原因,父母不在未成年子女身边半年以上的本地户籍“留守儿童”;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孤儿;重症精神病患者未成年子女。“上述这些孩子的父母与家庭,或者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意愿抚育他们,而以孤儿为服务对象的儿童福利院和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很难覆盖,致使很多儿童陷入无人(机构)照顾的困境。”杨雄认为,上海已经有条件提出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目标,最重要的是将儿童福利服务的对象从孤儿扩大到包括被遗弃儿童、被虐待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在内的身处困境的儿童。
日前,市民政局在提案答复中表示,本市儿童福利保障的对象已经从机构孤儿向社会散居孤儿扩展,并逐步覆盖更多的困境儿童,儿童保障体系正在从补缺型逐步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下一步该局准备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向市政府请示,拟把困境儿童中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列入基本生活保障,参照享受散居孤儿生活标准。还将通过家庭寄养与机构养抚,进一步做细、做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