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凌晨因车祸在外院经过多次抢救的患者王先生被转至仁济医院,经过全力抢救,病人仅能通过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经院内神经内、外科专家会诊,确定为脑死亡状态。
病人家属得知人体器官捐献的意义时,毅然提出愿意捐献患者器官。根据《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中的相关要求,仁济医院方立即与市卫计委医管处、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取得了联系。经过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会诊,确认其已经达到了器官捐献死亡诊断标准。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专职协调员向家属详细讲解了国家相关政策。王先生的亲属表示,愿意无偿捐献王先生的肝脏和肾脏,让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能够获得新生的机会。
仁济医院器官捐献伦理委员会严格核准了患者家属的意愿,同意了他们捐献的请求。在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专职协调员和律师的见证下,患者亲属签署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王先生的家属表示,亲人遭遇了车祸并且伤重不治,家中每个人都十分难过。将心比心,那些得了重病绝症的患者家属的心情,他们能够深切体会。为了让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和他们的家庭能够有获得新生的希望,他们愿意捐献亲人遗体的器官。
根据国家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王先生捐出的1个肝脏和1个肾脏,挽救了两位正在等待器官移植救治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