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市在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如降耗20%目标受时间限制无法满足要求而被拒之门外、很多楼宇业主方复杂导致楼宇管理方对改造无从下手等难点。管理部门上午表示,下一步将与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紧密联系,协助碰到困难或有意愿的业主推进节能改造工作。
“十二五”期间,公共建筑被确定为节能降耗的主要领域。2012年8月,上海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要求在2014年8月前完成4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降耗20%的目标任务,同时每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依据不同改造标准可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对按公共建筑50%节能设计标准进行改造的项目,经申报为上海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可以得到市级财政补贴60元/平方米;对正在实施或已实施完成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35~4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包括国家财政补贴20元/平方米,其中,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按4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若能同时满足以上2项示范要求,则最高能享受80元/平方米的财政资金补贴。相较本市同类的节能改造补贴政策,上述政策更具有吸引力。
另据介绍,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将于明年8月结束,符合条件的各办公建筑、宾馆饭店、商场、医疗卫生和文化公共建筑的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可向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进行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可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下载,也可拨打热线54831224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