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捕公判”之所以会出现,从根子上说,恐怕还是没有摆正权与法之间的位置。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官员将其个人掌握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滥用行政权力、越权干预司法。更有甚者,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罔顾司法程序,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屡禁不绝。
权大于法的危害,不只是影响个别案例的公正性,利益的盘根错节和相互勾连还形成了所谓的圈子。久而久之,党内正常的上下级关系,变成人身依附式的“家臣关系”;温馨的亲情关系,变成“封妻荫子”的封建戏码。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关系网越织越密,以至于窝案频发。圈子文化的盛行,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信法不如信权,潜规则越用越灵。在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中,输送的是利益,蚕食的是法治之基。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是要人来制定和执行的。要走出法治思维的困境,关键要加强问责和纠偏,澄清思想误区,明确权力边界,让法治在每个人心中生根,成为行动的标尺。(王珍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