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5:新民法谭
     
本版列表新闻
     
2015年07月17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融消费者维权难在哪?
宋宁华 黄丹
  记者从浦东新区法院了解到,2009年至2014年,个人消费者起诉银行的案件中,以判决结案的67件,法院支持或部分支持消费者的30件,占44.78%。 

  胜诉率不高,折射出消费者维权上的艰辛。那么,消费者的维权主要面临哪些困境,该如何应对化解呢? 

  面临四大困境

  浦东法院金融庭副庭长林晓君分析,消费者维权主要面临四大困境: 

  ■ 维权途径少。金融消费者因为单打独斗的弱势地位,很难与金融机构处于同等地位进行协调和解,也很难通过行业平台、监管机构、管理部门达成调解一致,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纠纷的也是屈指可数,最终选择到法院起诉的比例相对较高。 

  ■ 举证能力弱。以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销售欺诈为例,“消费者对该类行为举证证明的能力明显不足。银行的这类行为主要发生在推销阶段,大多是推销人员口头讲述,既没有宣传单据又无合同文本,金融消费者对此举证比较困难。”林晓君说。 

  ■ 维权成本高。消费者维权往往需要付出相当大的时间成本等,而且由于自身专业知识的缺乏,金融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一般要聘请律师参与诉讼,这就大大增加了其经济成本。而在消费者的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自行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 

  ■ 契约意识淡薄。法官在审判中发现,消费者契约意识、诚信意识淡薄的情况非常普遍。很多人根本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甚至认为,即使签字也能轻易反悔,直到发生纠纷才后悔莫及。 

  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维权虽然困难重重,但也正是一个个“愚公移山”式的维权行为,推动了金融行业的发展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完善。而当前,作为相对弱势的金融消费者,应该从哪些方面注重保护自身的权益呢? 

  林晓君建议,首先应当强化谨慎交易观念,切勿冲动消费。金融消费者应具备基本的金融常识和正确的风险收益观。一方面,对贷款担保、储蓄理财、刷卡消费等业务中常见的金融概念应熟知,对银行推介新业务的特点和流程尤其需要认真了解,切勿因心急或贪一时利益而盲目订约;另一方面,应转变金融产品“无风险高收益”的错误观念,购买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 

  同时,恪守契约精神、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也是预防风险的方法之一。这就要求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业务合同,对不清楚的条款应及时要求银行解释、说明,一旦在合同上签字,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加强证据保存意识也非常有必要。对于银行销售人员以电话、面谈等非书面形式做的推销行为,应尽量要求采用书面文本,或者通过录音、录像等将证据固定化。

  本报记者 宋宁华 通讯员 黄丹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时政·要闻
   第A03版:焦点
   第A04版:时政新闻
   第A05版:要闻
   第A06版:广告
   第A07版:评论/随笔
   第A08版:广告
   第A09版:记忆中的抗战
   第A10版:2015年夏令热线特别报道
   第A11版:2015年夏令热线特别报道
   第A12版:民生速递
   第A13版:上海新闻
   第A14版:上海新闻
   第A15版:社会新闻
   第A16版:广告
   第A17版:广告
   第A18版:中国新闻
   第A19版:互动
   第A20版:国际新闻
   第A21版:国际新闻
   第A22版:文体新闻
   第A23版:文体新闻/文娱
   第A24版:体育/文体新闻
   第A25版:2015中国(上海)国际青少年校园足球邀请赛特别报道
   第A26版:家装专版
   第A27版:新民健康/互动
   第A28版:财经新闻
   第A29版:夜光杯
   第A30版:夜光杯
   第A31版:阅读/连载
   第A32版:专版
   第B01版:军界瞭望
   第B02版:人物/军界瞭望
   第B03版:军界瞭望/战例
   第B04版:兵器/军界瞭望
   第B05版:新民法谭
   第B06版:新民法谭
   第B07版:新民法谭
   第B08版:家装专版
扫一扫
导读
“马拉松式”维权叫板银行“潜规则”
金融消费者维权难在哪?
服务水平成银行纠纷热点
新民晚报新民法谭B05金融消费者维权难在哪? 2015-07-17 2 2015年07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