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率不高,折射出消费者维权上的艰辛。那么,消费者的维权主要面临哪些困境,该如何应对化解呢?
面临四大困境
浦东法院金融庭副庭长林晓君分析,消费者维权主要面临四大困境:
■ 维权途径少。金融消费者因为单打独斗的弱势地位,很难与金融机构处于同等地位进行协调和解,也很难通过行业平台、监管机构、管理部门达成调解一致,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纠纷的也是屈指可数,最终选择到法院起诉的比例相对较高。
■ 举证能力弱。以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销售欺诈为例,“消费者对该类行为举证证明的能力明显不足。银行的这类行为主要发生在推销阶段,大多是推销人员口头讲述,既没有宣传单据又无合同文本,金融消费者对此举证比较困难。”林晓君说。
■ 维权成本高。消费者维权往往需要付出相当大的时间成本等,而且由于自身专业知识的缺乏,金融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一般要聘请律师参与诉讼,这就大大增加了其经济成本。而在消费者的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自行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
■ 契约意识淡薄。法官在审判中发现,消费者契约意识、诚信意识淡薄的情况非常普遍。很多人根本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甚至认为,即使签字也能轻易反悔,直到发生纠纷才后悔莫及。
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维权虽然困难重重,但也正是一个个“愚公移山”式的维权行为,推动了金融行业的发展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完善。而当前,作为相对弱势的金融消费者,应该从哪些方面注重保护自身的权益呢?
林晓君建议,首先应当强化谨慎交易观念,切勿冲动消费。金融消费者应具备基本的金融常识和正确的风险收益观。一方面,对贷款担保、储蓄理财、刷卡消费等业务中常见的金融概念应熟知,对银行推介新业务的特点和流程尤其需要认真了解,切勿因心急或贪一时利益而盲目订约;另一方面,应转变金融产品“无风险高收益”的错误观念,购买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
同时,恪守契约精神、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也是预防风险的方法之一。这就要求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业务合同,对不清楚的条款应及时要求银行解释、说明,一旦在合同上签字,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加强证据保存意识也非常有必要。对于银行销售人员以电话、面谈等非书面形式做的推销行为,应尽量要求采用书面文本,或者通过录音、录像等将证据固定化。
本报记者 宋宁华 通讯员 黄丹